作者:管理员 发布:2019-06-17 08:47 阅读:544次
考试是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的重要手段,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,提高考试成绩的真实度、客观性、公正公平性,特制定本规定。
1、考生在预备铃声响后,立即进入考场,按要求在各自的座位上坐好。不准穿拖鞋、背心进入考场。
2、课桌上除考试必需的文具外,不得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件。
3、试卷在开考铃声响前5分钟内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(包括草稿纸)。
4、开考30分钟后,考生不准进入考场,作弃考论处,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,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(因病除外)。
5、考试中考生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讲话,不得作弊,试卷有不清晰处考生必须举手询问监考老师,老师说明时应面对全场考生。
6、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交卷,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高声议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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